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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道寻常 润物无声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09日

  只道寻常    润物无声

  ●厚德顺

  细细数来,从事法院工作已近十五年。十几年的时间我与法律相伴,将正义装在心中,使我褪去了年少的轻狂,更加收获了而立过后的不惑感悟。常常静坐窗前,看看青少年维权的荣誉证书,不由得使我陷入了从事普通民事审判到少年综合审判转变的思索之中。

  特殊案件、特殊当事人。去年9月份,我从民事审判庭调入了少年审判庭,成为一名少审法官。与其他业务庭不同,无论是未成年人作为刑事被害人还是作为被告人,几乎每一个进入少审庭的刑事案子背后都隐藏着一个让人爱恨交加的心酸故事。交友不慎、家庭失合等微小纠纷引发的问题以鲜血的形式凸现出来,那哀伤、天真的眼神每每震撼着我的内心深处。看着那些花季少年香消玉陨或者锒铛入狱,每一个参与审理案件的少审法官神情凝重、心情沉重,“性本善”的孩子怎么一步步滑入犯罪的泥沼呢?失足未成年人,这类“想恨却恨不起来”的群体,使社会管理者重视青少年犯罪,使公众重塑对生命的敬畏感,使人们更加端正生活态度。

  特殊法庭、特殊理念。处理一般的民事案件注重的是解决纠纷,处理普通的刑事犯罪讲究的是惩罚犯罪,但在少年审判中却注入了不同寻常的温情。因为在少审法官眼中,未成年当事人是社会弱势群体,按普通程序审理涉少案件对未成年人来讲是不公平的,也不能起到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司法目的。于是,减缓心理压力的圆桌审判、温馨的少年帮教室、心理咨询师的介入,使少年刑事审判注入了许多新的元素,庭审更加具有了教育意义和人性色彩,因为惩罚仅是手段,教育、感化、挽救他们才是法律的终极目的。

  特殊帮教、特殊正义。少年审判的理念既然是教育、感化、挽救,少年审判的工作就应该延伸到诉讼外,全方位、多层次的致力于帮扶失足未成年人,预防青少年犯罪。对未成年人有条件地消灭前科、定期回访帮教、司法救助等帮教举措,在诉讼外关注失足未成年人的成长,充分凸显了法律的教育功能;法制进校园、青少年维权热线,是立足少年审判职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举措。这些诉讼外的帮教,彰显了法律的宽容和人文情怀,体现了保护特殊群体权益的理念。

  “读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少审法官们就是在一场场庭审中、一次次法制宣传中践行着“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也许,他们是平凡的,是默默无闻的,但在当下的司法改革形势下,他们的付出和心血的确推动着我国法治文明的进步,而不仅仅是加油呐喊。

  少年审判是一种文化,它包括了法律的严肃性、原则性,更涵盖了法律的灵活性和人文性。少年审判是一种事业,是体现法律特殊正义、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更是跟随社会变换的时代命题。希望更多的仁人志士贡献智慧和力量,推动我国社会管理的创新和法制文明的进步。

  (作者单位:bet365日博亚洲刑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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