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祖德向英雄父母鞠躬致歉赔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 在微博上道歉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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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06日 | ||
2015-08-28 08:35: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三版 | 作者:周瑞平 缪翔 人民法院报8月8日报道的“网络名人”宋祖德发微博贬低见义勇为大学生一案有了结果。8月25日下午,在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宋祖德和李本超的父母李之龙、徐喜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宋祖德为在自己微博上发布不实信息、恶意评论,对李本超名誉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向李本超的父母鞠躬道歉,当场支付给李本超的父母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此外,宋祖德需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连续十日在新浪、腾讯他本人的微博主页发布道歉声明。 2014年7月12日,大学生李本超因抢救落水儿童不幸牺牲,宋祖德发帖称,李救人牺牲是“装英雄”。气愤的李本超的父母将宋祖德告上法院。 在调解中,宋祖德一改法庭上犀利的语言风格,诚恳地说:“中国需要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的英雄,李本超正是这样的英雄,值得我学习。”对于李本超的父母来说,这次道歉虽然迟到了一年多,但亦为宋祖德的诚意所打动。徐喜娣说:“我儿子的英雄称号是政府承认的,我们只希望你不要歪曲事实,误导不知情的群众。”痛失爱子的李本超的父母还是抑制不住内心的悲痛,几度泣不成声。 宋祖德在二审庭审中一再辩解,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的权利。案件调解后,宋祖德认识到,权利有其边界,逾越其边界即构成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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