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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称工作诱发眼病 网店老板被索赔20余万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09日

  2015-09-09 14:28:35

  中国法院网讯 (贾迥然)  凃女士称在网店工作期间引发眼病,老板闫先生未支付劳动报酬及其他损失,近日,凃女士将闫先生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索赔二十余万元。

  凃女士在起诉书中称: 凃女士于2015年1月16日起在闫先生的网店提供劳务,但由于工作环境极其恶劣,导致 凃女士左眼因灰尘诱发眼病,因此提出辞职,但闫先生一直拒绝向 凃女士支付劳动报酬3509元。 凃女士眼病严重一直无法正常找其他工作,产生误工费65100元,同时预计治疗需要医疗费150000元。故诉至西城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闫先生支付 凃女士劳动报酬和各项费用共计218609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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